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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拟采一批纸巾的公示(第二次)

时间:2022-05-20 | 浏览:2471 |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我院拟采一批纸巾,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

一、项目编号:恩医竞:2022006号。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名称: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纸巾采购项目第二次

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南段1号)。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品牌、型号

金额(元)

1

纸巾

纸张规格:≥210mm*210mm

单包规格:≥200抽*2张(400/包);

颜色:白色   

商品成份:100%原生木浆;

是否印花:无印花

类型:软包式

包装形式:提装

香型:自然无香型

产品标准:GB/T20808优等品;

卫生标准:GB15979

1350




2

擦手纸

纸张规格:230mm*225mm;

单箱规格:≥1*20*200抽/包;

商品成份:全木浆

300




合计金额(元):                           大写: 

1、总金额(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保险、检测、运输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2、请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主动扫码(四川天府健康通)、主动出示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不接受体温监测和不佩戴口罩的不允许进入开评标厅,根据最新巴中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健康提示(http://www.bzscdc.cn/),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信息,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按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报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南段1号后勤库房。

七、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报价单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委托书)逐页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

3、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供应商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密封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合同签订:

1.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2.供货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526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202252615:00(北京时间)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恩阳医养园)办公楼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482162663

监督部门:  马女士      联系电话:13881666081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2022520         


附件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资格性文件资料:

1.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录的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保及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章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如有多页必须逐页加盖公章;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4.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其它文件资料:

1.报价单(按招标采购清单格式)

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技术参数;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商务条款内容;公司情况介绍及要求条款应答;

5.供应商服务能力资料;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