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9 | 浏览:136 |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药品采购目录,满足临床疾病诊疗实际需要,根据《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药品遴选制度》,由临床科室提交新药申请,通过系统评价和新药遴选评审会论证、投票,并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员会审议,最终同意将石杉碱甲片等59个新药拟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现进行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接收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品资料申报范围
1.申报品种须属于我院《2026年拟引进新药目录表》(详见附件1)内的品种,申报时不得变更药品通用名及规格,目录外药品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品种须为“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挂网药品。
二、申报原则
1.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申报工作,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只能有1家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配送企业提交同一厂家同一品种授权委托书的,该厂家该品种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3.申报药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与我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的经营企业,并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5.配送企业报价药品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药品配送授权委托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6.申报药品的报价不得高于挂网平台价格,当报价低于挂网平台价格时,该报价视为实际供应价格;当该药品纳入我院采购目录后,一旦发现实际供应价格高于报价,则该品种将从我院供应目录内剔除并纳入我院黑名单。
7.各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一经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按照药品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备齐并按顺序排列纸质版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药品申报信息表》、《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药品配送“两票制”承诺书》、《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新药申报承诺书》、《申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鲜章。一个品种用一个资料袋装好密封后加盖申报企业鲜章,密封袋外张贴申报资料目录,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改。
四、评审原则
1.申报的药品将根据我院《药品遴选制度》中新药价格与厂家遴选综合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见附件3)。
2.所有申报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同一药品有多个企业申报,则评分最高的产品中选,若存在同一药品评分相同,则由评审小组在纪检监察科的监督下抽签决定。
五、申报资料接收方式及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现场统一提交,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六、申报资料现场接收地点:巴中市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七、公告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2日
八、联系方式:药剂科 陈老师 18048011033
九、监督部门:纪检监察科 马老师 13881666081
附件1: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2026年拟引进新药目录表.docx
附件3:巴中恩阳区人民医院新药价格与厂家遴选综合评分细则.docx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