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7 | 浏览:5558 |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关于采购医疗废物箱包捆绑出入库管理设备的
公 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医疗废物箱包捆绑出入库管理设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恩医竞:2021006号。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名称: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箱包捆绑出入库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出入库管理设备 | 3 | 台 |
五、参数
1、整机可适用的工作环境要求为:温度-10℃-60℃;储存温度-20℃-70℃;工作湿度5-95%;
2、整机可适用的用电条件要求为:220V的交流电及12V的直流供电;
3、主机使用的触摸屏≥7 寸,运行内存 ≥1GB,至少可配套使用4G 模块;
4、主机原装充电电池容量不得低于16800mAh,至少能配套使用 3A充电适配器,充电充满时间不得超过6 小时;
5、扫描枪使用国际标准USB 接口,能识读各类弯曲、污损、模糊等低质量条码,满足各种医疗废物收集环境;
6、可打印出包含但不限于英文、符号、特殊字符及多种条码类型的信息条码。
六、商务要求
1、要求该设备能完成医疗废物箱包捆绑出入库数据采集及上传,确保采购人数据信息准确上报四川省卫生监督综合在线监管平台;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如涉及):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产品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4、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的要求进行验收;
5、技术培训: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小时使用培训,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该设备,并能排除简单故障,在培训后提供使用咨询等服务;
6、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金5%,壹年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7、售后服务:自验收完成运行之日起,产品质保期2年,如有配套软件需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当产品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质保期结束后,投标人仍应负责对产品提供终生维修服务,且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只收取成本费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密封要求: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参与文件;
3.逐页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
九、合同签订:
1.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2.供货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十、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有意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11月 23 日下午5:00前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恩阳医养园)办公楼一楼项目办递交响应文件(注:只接收当面投递,不接收邮寄)。
十一、开标谈判时间:
该项目定于2021年 11月 24 日上午11: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医院指定场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恩阳医养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因供应商主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达到现场者视为弃权。
项目咨询人:李女士:13778799666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18282120007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 17 日
附件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资格性文件资料:
1.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保及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章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如有多页必须逐页加盖公章;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4.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其它文件资料:
1.报价单;
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技术参数及产品材质小样;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商务条款内容;公司情况介绍及要求条款应答;
5.供应商服务能力资料;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