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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文化建设设计服务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1-10-28 | 浏览:6756 |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和新院区建设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采购新院区文化、导视、标示统一规范创意设计服务,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恩医竞:2021005号。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名称: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文化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具有其它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文化设计服务的业绩。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设计内容及要求:

我院新院区位于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西段石硖子桥侧,占地107.6亩,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包括医技综合楼、1#2#住院楼、行政办公楼及营养食堂、锅炉房、高压氧治疗中心、医废暂存站、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

(一)设计内容

1.所有导视;2.室内、外公共标识标牌;3.医院内大厅、楼道、功能区域文化装饰;4.党建文化展示;5.医院文化宣传等。

(二)设计成果要求

1.纸质及电子档的方案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创意思路策划案、设计文化脉络梳理案、方案阐述说明、功能布局说明图、材质配置图、色标配置图、整体鸟瞰图、各个角度的效果图、美工矢量文件、施工图。

2.CAD格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符合项目最新的结构尺寸、通风系统、平面布局、强弱电设置、开关插座布置图、水路铺设图、地面铺贴图、天花布局图天花设备布局(如监控,吸顶音响,投影等)的所有设计涉及到的立面索引图、各造型墙面立面施工材质尺寸图(具体数量根据空间分布情况定如:形象墙立面图、文化墙立面图、产品展示区立面图等等)(标志LOGO 文件矢量图(CDR)、雕刻文字内容的矢量文件(CDR)、各种雕刻的矢量文件(如雕花、窗格、 发光字、雕刻字等、浮雕墙、发光灯箱美工画面)

五、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六、商务要求

1.工期时间:因施工进度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为方便设计沟通交流,中标供应商需派驻至少2人在新院区项目地现场办公;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密封要求: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参与文件;

3.逐页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

八、合同签订

1.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2.供货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九、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有意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11 月 3 日下午5:00前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恩阳医养园)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递交响应文件(注:只接收当面投递,不接收邮寄)。

十、开标谈判时间:

该项目定于2021年 11 月 4 日下午4: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医院指定场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恩阳医养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因供应商主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达到现场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雷先生:0827--3362218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20211028


附件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资格性文件资料: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保及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可提供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2019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为其它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提供文化设计服务的案例至少1例(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能查询证明该业绩真实性的联系电话);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章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如有多页必须逐页加盖公章;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4.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其它文件资料:

1.报价单;

2.所投设计服务必须提供的技术及彩页资料;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商务条款内容;公司情况介绍及要求条款应答;

5.供应商服务能力资料;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