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3 | 浏览:2190 | 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关于血气分析仪
相关耗材配送服务遴选公告
根据临床业务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我院拟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血气分析仪配套耗材,进行定期供应,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非生
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
的有效注册证件;
(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及报价单:
产品名称 | 是否挂网(如是需提供挂网流水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定标液 | ||||
测试卡 | ||||
动脉血气针 |
要求及说明:
1.如为四川省阳光采购系统挂网类产品需提供挂网流水号,报价不高于当月挂网最低价,超出挂网价视为无效报价或无效参与文件。
2.产品必须完全适合我院RADIOMETER-ABL9型血气分析仪使用,产品名称为参考,如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名称与之不同,但用途相符,经遴选专家确定后,可纳入遴选。
3.规格型号为参考,可以不同,可自行添加行进行填写(符合我院使用科室的临床使用)。
4.本项目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项目的最终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本项目所报价格应包括产品成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金等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指标或要求技术指标:
所供应耗材,由评审人员对样品或所投产品检验报告、技术参数及彩页资料为依据进行比选。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科室使用需求量确定采购数量,接到科室需求电话后5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每批次货物均需按标准进行验收后付款。
4.付款方式:按规定付款。
5.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遴选内容等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未涉及事项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
3.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投标人就提供售后服务时段电话,出现故障后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的时间;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2年。产品保修和升级终身免收人工服务费,仅收零配件成本费。
5.培训要求:免费进行培训,直到用户能基本掌握日常操作管理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采购方确定。
6.协助临床操作要求:供应商免费提供熟练操作的专业人员对采购人前十次操作进行现场指导;对每次临床工作免费提供定位服务。
7.配货组织、运输、现场交接、缺陷产品除了方案等自拟格式进行说明。
六、供应商服务能力:
由供应商据实表述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1.公司同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项目验收报告;
2.公司专用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
3.公司社会公益参与业绩:提供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受益单位鲜章)。
七、遴选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密封要求: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参与文件;
3.逐页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
八、合同签订:
1、遴选结束后,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2、签订购销合同后实际采购量由医院临床实际用量决定。
3、供货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供货资格处理。
4、期限:暂定为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不可抗力及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因素则自然终止。
九、开标遴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2021年6月29日9: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医院指定场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小会议室)进行现场遴选。
十、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向医院医学装备部递交投标文件(注:本次遴选只接受当面递交,各潜在参与者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于我院医学装备部工作人员)。
项目咨询电话:苏先生:13881666085
陈女士:18048011033
技术咨询电话:冯向阳:15284707127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
资格性文件资料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保及纳税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复印件)
9.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件(复印件);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应资料;满足临床使用,保证供应的承诺函;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章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如有多页必须逐页加盖公章;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4、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其它文件资料:
1.报价单;
2.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页资料;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商务条款内容;公司情况介绍及针对遴选文件的应答内容;
5.供应商服务能力资料;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